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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警察局2月1日正式加入法扶「檢警偵訊
律師在場試辦專案」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與警政署共同宣布,於97年2月1日起,警察局全國十五分局正式加入「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試辦專案,本項合作措施包含智障者犯罪嫌疑人警訊筆錄及檢察官偵查階段須有律師陪同的服務。
未來在警局偵訊、檢方複訊及法院審訊時將有律師的陪同進行偵訊,對於欠缺法律常識的經濟弱勢與智能障礙者,律師的陪同偵訊更能提供他們專業的諮詢及協助,有助於權益上的保障。目前台北市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進行合作符合本專案扶助條件之民眾,可透過以下聯絡方式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到場陪訊。
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5:00
電話:(02)6632-8282
時間:夜間及假日
電話:(02)2559-2119
詳情請洽:法律扶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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