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第7屆府外委員選舉
一、依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小組每年召開4次會議,邀請小組委員及各局處提案討 論身心障礙者相關福利政策、議題,共同維護及爭取身心障礙者權益。該小組第6屆委員任期至115年12月31日止, 爰依「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作業要點」第2 點規定辦理第7屆府外委員選舉,並產生以下4類代表:
(一)身心障礙者代表2人至11人。
(二)身心障礙者之法定代理人或家庭照顧者代表1人至2人。
(三)民間相關機構代表1人。
(四)民間相關團體代表3人。
三、本次選舉各類別選舉人及候選人資格說明如附件,已公告於社會局「身心障礙者服務/身心障礙者權益促進與保護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第7屆府外委員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