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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轉知】115學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在校學生鑑定及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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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轉知】115學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在校學生鑑定及安置

 

一、115學年度第1學期在校生鑑定安置重要期程

(一)校內申請:至115年10月12日。

(二)鑑定及安置工作說明會:教師場為115年9月30日,特教組長場為115年10月1日。

(三)本市鑑定及安置系統線上申請:至115年10月12日(網址:https://special.tp.edu.tw/)。

(四)教育評估晤談:至115年10月25日。

(五)資料彙整與送件:115年10月12日至115年10月28日。

(六)鑑定及安置會議:115年11月5日至115年11月27日。

(七)鑑定結果通知:115年12月。

 

二、報名資格:具本市國小學籍學生,有學業、社會、人際或生活適應嚴重困難,經長期輔導後仍需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協助者(含接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三、相關資料公告於本局網站/特殊教育科/鑑定與安置(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專區,請各校協助報名學生家長依計畫備齊應送文件。